塔山二教师常规考核细则
为了准确反映每位教师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本着考核内容直观、考核形式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细则。
(每月基本分为100)
一、减分部分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2事假1天扣1分,病假超过一周每天扣1分。
3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期间有课的照第四条处理)
4旷课一节扣5分。旷辅导课一节扣3分。
5备课检查少一个教案扣5分。
6旷例会或其它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一次扣2分
7听课记录少一个扣2分。
8作业少一次扣3分,不及时批改每次扣一分,(作文少一次扣6分,少批改一次扣2分)
9应上交的计划总结等各种材料不交的每份扣5分,迟交的每次扣2分。
10各级、各类竞赛弃权,负有组织辅导责任的每次扣5分。
11不满工作量的在5分范围内酌情扣分
12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在10—50分范围内酌情扣分。
13在考试工作中(如监考、阅卷等)违规,据其情节,临时决定扣分分值。
14不履行工作职责,临时决定扣分分值。
二、加分部分
1期中、期末教学成绩,按《塔山二中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中的“四率”排序,第一名加10分,以下每低一个名次减少2分。非考试科目教师或其他人员加平均分。
2学校组织的作业、备课检查,按照优、良、合格的格次分别加10、8、5分,其中备课占60%,作业占40%。其他人员加平均分。
3校级示范课,每课时加2分,县级示范课每课时加3分。
4论文获奖:每篇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5论文发表:每篇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6各层次课题立项待结题后由学校行政办公会商定加分。
7其它加分临时裁定.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核分为月考考、期考两种形式,月考内容为扣分部分,期考为每学期月考平均值加加分部分。
2月考结果和每月综合奖挂钩,期考结果作为评优、奖励依据。
3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出现重大问题、考核得负分者,年度考核是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