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简介 | 办学特色 | 校园环境 | 通知 | 校内新闻 | 图片新闻 | 学校荣誉 | 师生作品 | 全民阅读 | 常规管理 | 学科教学 | 教育科研 | 德育之窗 | 体育健康

TOP

徐山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015-04-21 11:00:2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01次 评论:0

 

赣榆区徐山中学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赣榆区徐山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事业单位按岗按绩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学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岗按绩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坚持向一线教学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实施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方案

1.考核分为考勤、教学成绩两种形式,月考勤100分进行扣分,月教学成绩为100分进行加扣分部分。

2.考勤、教学成绩的和为当月得分,与年终绩效挂钩。

3.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

4.个人绩效工资总额=个人绩效工资总额×0.8+个人绩效考评

个人绩效考评=[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0.2—(班主任费—教干津贴—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评优奖励)] /全校总分×个人得分

五、月考评细则

为了准确反映每位教师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本着考核内容直观、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细则。

勤(每月基本分为100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2.事假1天扣4分,病假每天扣3分。

3.旷工半天扣5, 旷工1天扣10,(旷工期间有课照第四条处理)

4.旷课一节扣5分。旷辅导课一节扣3分。

5.旷例会或其它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一次扣2分,事假一次扣1分。

6.应上交的计划总结等各种材料不交的每份扣2分,迟交每次扣1分。

7.各级、各类竞赛弃权,负有组织辅导责任的每次扣1分。

8.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在1050分范围内酌情扣分。

9.在考试工作中违规(如监考中抽烟、读书看报、接打手机、阅卷迟到早退等),每次扣5分。

10.不履行工作职责,临时决定扣分分值。

教学(每月基本分为100

1.期中、期末教学成绩,按《塔山二中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中的“四率”排序,第一名加10分,以下每低一个名次减少1, 

2.学校组织的作业、备课检查,按照优、良、合格的格次分别加532分,其他人员加平均分。作业、备课在上级检查中被批评的扣10分。

3.作业少一次扣2分,不及时批改每次扣一分,(作文少一次扣2分,少批改一次扣1分)

4.听课记录少一个扣1分。备课检查少一个教案扣1分。

5.校级示范课,每课时加1分,县级示范课每课时加2分。

6.辅导学生竞赛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5分(三等奖以上)。

7.论文获奖:每篇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

8.论文发表:每篇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9.课题立项待。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

10.其它加分临时裁定.

11510项有教师提供凭证。

12.考查科目的教师由班主任及校委会成员进行评估打分。

六、考核办法

按县局要求,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长:沈建设

   副组长:陆元浩  樊世永  王儒仕  徐进治 

     员:胡英超  戴小健  王学德  

           仲崇文  李海涛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关于考评的附加规定

教师的考评继续实行月考评,基本与原来保持一致,对于病事假的具体要求,校委会协商作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1.年度内病假三天以内不扣钱,超过三天每天扣15元,

2.年度内事假三天以内不扣钱,超过三天每天扣20元,

3.旷工每天扣60

4.旷正常课的每节扣20

5.抽查一次不在扣10元,(以上部分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6.外出培训学习的不超一周,课务自行调整,外出培训学习的超过一周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整,但每节课将从绩效工资中扣10元补发给上课的人。

7.旷辅导课、早读课每节扣10元,迟到视迟到时间的长短扣24元,(以上从辅导课津贴中中扣除)

8.法定假期除外(婚假、产假、丧假等)

9.事病假超过一周的须上报教育局

10.特殊情况由学校校委会协商解决。

 

 

                                  

                                      

 

 

 

 

 

 

 

 

 

 

 

 

 

 

 
关键字: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赣榆区徐山中学2015学年度第一学.. 下一篇徐山中学教师常规考核细则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连云港市徐山中学
学校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官庄村 邮政编码:222123
电话:0518-86581827 QQ:857026445 苏ICP备11021479号
网络维护:连云港市徐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