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订本考评制度。
二、考评内容:
1、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2、 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工作态度,教育教学的质量情况。
3、教职工的行为规范。
4、 教职工在学校重大活动中的表现。
5、 教师与家长的沟通情况,做学生思想工作的情况。
6、 有无体罚与变相体罚等现象。
三、考评举措:
1、 学校每月一次的低评高聘,由校务会议全体人员对教职工师德予以考评,师德不合格者不得高聘。
2、 每年教师节,学校评选校级、镇级优秀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学校每学期两次评选“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对有体罚与变相体罚的教职工,采取一票否决制度,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 学校适时召开家长座谈会或听取家长意见,广泛了解教职工师德等情况。
塔山二中
二○○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