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二中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塔山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实施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适度拉开差距。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的全过程要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民主管理,实行“阳光操作”。
3、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考核力求科学管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4、坚持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一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1月),年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实施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计分标准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考勤、师德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在项目设置上设立考勤奖、师德奖、教育教学科研实绩奖、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津贴、学校管理岗位奖等项目。
2、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绩效考核按月计分核算,每月基本分为100分,分列四个项目。其中:考勤20分、师德20分、教育教学实绩60分。以学期集中考核,全年总分1000分。
五、按月考核实施办法及细则:
(一)考勤(基本分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1、根据学校期初工作安排,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制度,出满勤,得满分。
2、有下列情况者作相应扣分:
(1)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无故缺席扣1分/次。
(2)病假:三天以内不扣分,学期内超过三天的每天扣1分,依次类推。
(3)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4)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集体教学活动缺席等三次以内查实一次扣1分,三次以上查实一次扣2分。
(5)旷工:半天扣10分,一天扣30分,依据值日领导抽查记录。
(6)学校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婚假:假期为五天;产假:按法定年龄结婚可请产假90天,生养二胎者必须持有政府相关部门准生证方可请产假90天;丧假:直系亲属3天,其它亲属1天。超出假期的,作事假处理。
(二)师德(基本分20分):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及学生问卷调查情况,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全分扣除。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学校管理带来影响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该项不得分:
(1)有传播违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参与非法上访、有传播黄毒书刊、封建迷信、参与赌博、邪教、歪理邪说等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2)道德品质败坏,有生活作风腐化等现象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利用教师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恶意旷工的(如因旷工扣完出勤分仍继续旷工)。
(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出现下列情形的,视情节扣分:
(1)体罚学生,被反映到学校的,发现一次酌情扣2---5分;
(2)因个人行为排斥差生导致学生流失的,有一人,扣5分;
(3)工作中因违规违纪造成责任事故或一定后果的,有一次扣5分;
(4)在从事专项工作或临时性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的,有一次扣2分。
(5)随意换课、混课、送课(以教务处的课程安排为依据),查实一次扣1分。不到班上课的,查实一次扣5分。
(6)不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中临时性工作安排的,一次扣5分。
(7)工作中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的扣5分
(8)工作中无理取闹、酗酒闹事或与同事动辄吵打扣5分/次(情节严重的除扣分外按有关规定处理)
(9)上课抽烟、酒后上课、上课接打手机,发现一次扣2分
3、有下列情况者,给予加分奖励(由校长室、政教处提供依据):
(1)除值日教师外,发现并制止学生严重违纪行为,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性恶性事件,每次奖励10分;
(3)先进表彰(非指标性)加分:校级加2分,镇级加4分,县级及以上加8分。
(四)教育教学实绩(基本分6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职工重在考核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及为师生服务情况。
1、教务处常规督查(备课、作业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分值分别为5、3、2)纳入教学实绩考核。
2、学校规定教师必须完成上交的有关材料,缺一次扣2分。
3、下列情况,学校给予加分奖励(以学期为单位):
(1)学期期中、期末学校统一组织批阅的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主要学科(指三门)备课组第一、二、三名者分别奖励10分、8分、5分;其它学科备课组第一名者奖励8分、第二名者5分,任教全年级某科目教学的教师奖励5分(单班教师奖励占80%,非学校组织统批学科不予奖励)。
(2)教师参与学校、市级及其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学校给予奖励:
①优质课、专业技能大赛:
校 级:一等奖 3分 二等奖 2分 三等奖1分
县 级:一等奖5分 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市 级:一等奖8分 二等奖7分 三等奖 5分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10分 二等奖 9分 三等奖8分
②其它单项比赛:
校 级: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县 级:一等奖 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4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3)教师指导学生获奖奖励:
①艺术类指导奖励(包括文娱、书画、乒乓球):
个人单项奖:
县 级:一等奖5分/人 ; 二等奖 3分/人;三等奖2分/人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8分/人 ; 二等奖 5分/人;三等奖 3分/人;
团体奖:
县级:一等奖:10分; 二等奖:6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②学科类指导奖励:
县级:一等奖1.5分/人 ; 二等奖 1分/人;三等奖 0.5分/人;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3分/人 ; 二等奖 2分/人;三等奖 1分/人;
团体奖:
县级:一等奖:10分; 二等奖:6分;三等奖:2分。
市级: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0分;三等奖 7分/人。
③体育竞技类指导奖励:
县级田径运动会:团体第一名:奖励40分;第二名:奖励30分;第三名名:奖励20分;
各种球类、棋类比赛:
县级:团体第一名:奖励40分;第二名:30分;第三名:20分。
① 获奖论文(专指五四杯、师陶杯、新世纪杯和我的教育故事征文):
县级:一等奖:奖励3分,二等奖:奖励2分;三等奖:奖励1分。
市级:一等奖:奖励4分,二等奖:奖励3分;三等奖:奖励2分。
省级:一等奖:奖励8分,二等奖:奖励6分;三等奖:奖励4分。
其它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
县级:一等奖:奖励1分 二等奖:奖励0.5分
市级:一等奖:奖励3分,二等奖:奖励2分;三等奖:奖励1分。
省级:一等奖:奖励4分,二等奖:奖励3分;三等奖:奖励2分。
②发表论文(必须是正规刊物发表,在学术期刊方阵可以查询的,字数在一千字以上的):
发表等级:国家级核心期刊奖励10分,国家级非核心及省级期刊奖励8分;市级期刊奖励5分。(注:县教科室认可的三份报纸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加5分)
(五)班主任津贴:根据规定,班主任津贴标准为120元/班·月,班主任工作全年按10个月计算,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单独提取。学校将建立相应有效的班主任工作考核机制,对班主任工作不到位的将酌情扣减。
(六)校级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校级行政人员包括校委会全体成员,其工作量均视为达到校平均工作量。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年度以十个月(每学期五个月)核算,每位教职工月工作考核得分十个月相加(包括奖励性加分、补贴加分)得到全年绩效考核总分,所有教职工全年考核总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市级骨干教师奖励,减去班主任津贴和校级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比,分值比乘以教职工个人全年工作绩效考核总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全年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 教职工个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委
副组长:陆元浩
成 员:王儒仕、樊世永、徐进治、戴晓健、仲崇文、王学德、王召、胡英超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塔山二中
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