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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311”名师培养和市“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三层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12-14 17:15:14 来源: 作者: 【 】 浏览:327次 评论:0

各相关老师:

 

 

 

现将有关县“311”工程骨干教师评选和市“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赣榆县“311”第一周期2012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根据《赣榆县“311”名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赣榆县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0

 

 

 

(二)评选范围

 

 

 

全县普通中学、中专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科研部门在职在岗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20112012年度赣榆名师不需申报)。(三)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近三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第。工作以来至少受过县级表彰1次。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2.取得相应学校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两年以上。中学及40岁以下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40岁以上小学教师应具备专科学历;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必须为“双师型”。

 

 

 

3.完成规定的本学科教学工作量,任教班级教学质量在学校中居领先地位,在乡镇具有一定影响。开设校级及以上级别公开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参加教学竞赛、会课评比、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4.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至少2篇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教科研人员4篇)。近五年来,承担一项县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

 

 

 

(四)评选程序和相关政策

 

 

 

1.我县“311”名教师培养工程第一周期2012年骨干教师评选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三层次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同步进行。申报市“333”工程骨干教师的必须申报县“311”骨干教师,使用一套申报材料,一套评分标准,基本申报条件就低不就高。在所有申报赣榆县骨干教师、市骨干教师中,根据评审量化成绩,按照“原则上乡镇学校的推荐人选所占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高中(含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等)所占比例分别控制在25%30%45%左右”的要求,成绩前200名为赣榆县“311”工程2012年度骨干教师,然后刨除其中的已入选市“333”工程第一周期各层次人员,再重新按成绩排序,前180名推荐上报市骨干教师评选。

 

 

 

2.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近三年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竞赛、评比等活动中,犯有错误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搞有偿家教或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3.校级领导、教科研人员作为学科教师梯队推荐的名额不高于总数的20%;学校主要领导领导必须坚持上课,近五年每学期周课时均在2课时以上;副校长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平均周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1/3的,可作为普通教师推荐。

 

 

 

4.其他具体评选办法和程序按照市333工程骨干教师评选要求一致。

 

 

 

二、关于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三层次推荐评选工作

 

 

 

根据《连云港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安排,从2012年到2015年,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二周期建设。现将第二周期第三层次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骨干校长: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校级干部。

 

 

 

骨干班主任: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班主任。

 

 

 

骨干教师: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对原已获得市“333工程”第一周期第三层次称号的人员,在申报类别不变的情况下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确认。另文通知。

 

 

 

已获得江苏省特级教师、“港城名师”、市“333工程”第一及第二层次称号的人员不在相应类别的推荐评选范围。

 

 

 

(二)推荐名额

 

 

 

我县推荐市骨干校长20名、骨干班主任80名、骨干教师180名。

 

 

 

(三)推荐评选条件和政策要求

 

 

 

申报、推荐及评选条件和办法,原则上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333工程”高层次人才评选办法(试行)》执行。现就有关政策要求强调如下:

 

 

 

1.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近三年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竞赛、评比等活动中,犯有错误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搞有偿家教或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2.校级领导、教科研人员作为学科教师梯队推荐的名额不高于总数的20%;校级领导必须坚持上课,近五年每学期周课时均在2课时以上;副校长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平均周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1/3的,可作为普通教师推荐。

 

 

 

3.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均截止到20121130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发文之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均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4.凡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在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上报。

 

 

 

5.省级以上综合类表彰项目和市一等奖以上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大赛)材料长期有效。

 

 

 

6.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到学段因素、学科均衡和地域差别,加大对乡镇学校的倾斜力度,逐步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农村中心小学、初中至少有1名市级骨干”的目标。原则上乡镇学校的推荐人选所占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高中(含职业中学)、初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等)所占比例分别控制在25%30%45%左右,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均应占一定比例。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学校组织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文件。符合条件人员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对照要求准备材料,学校负责审查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各学校通过材料评审、上课、师生测评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申报人的师德及教学实绩的量化考核,并经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人员名单以及申报表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县教育局通过对材料评审等多种形式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类别排序上报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确定推荐人选后,并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研究审批。

 

 

 

(五)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

 

 

 

2.评选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育教学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80%。县级推荐评选小组不少于11人,校级推荐评选小组不少于7人。

 

 

 

3.在推荐工作中,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评选质量。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追究其责任,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4.在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验时,应根据候选人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对象进行民意测验,可选择本校教师、学生和本县、区同行教师进行民意测验,校级领导应选择本校教职工及同类型学校的校级领导进行民意测验。原则上民意测验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本单位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80%,同意票数超过2/3方可推荐。测评结果要及时在公开场合公布或公示。

 

 

 

5.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以推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其它要求

 

 

 

1.赣榆“311”工程骨干教师和市“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三层次遴选既是一项推荐评选工作,又是一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提高的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工作。

 

 

 

2.材料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袋,复印件材料按照各类评审表顺序装订一份,原件当场查验后退回。

 

 

 

联系人:王涛     电话:8699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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