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连云港市2011年度公民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的
通 知
各中学: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为深化学校课程改革,丰富教学形式,力求通过公民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取知识的能力,促进学生的公民素养提高,市教研室定于2011年5月中旬开展公民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参评对象:中学段各年级学生;
2.参评方式:由参赛单位报送听证会光盘和相应的资料夹到县教育局教研室,县教育局教研室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比,择优推荐到市教研室参评。
3.名额分配:每校必须至少选送1个案例。
请各校在评选的基础上,择优选送。所有参赛材料请在5月5日前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仲崇柱
老师处。
赣榆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