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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春风润校园,我与父母同学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4-05-08 13:36: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3次 评论:0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护法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夯实和安赣榆建设基础。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普法春风润校园,我与父母同学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在校中小学、中专校学生。

 

二、征文内容

 

紧扣“普法春风润校园,我与父母同学法”主题,结合学习、生活实际,讲述在学生与父母一起读法律书籍、学法律条文、游法治文化公园、观法制宣传展板、上法制课,以及看法制漫画、影片、节目、新闻等过程中,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也可写学法心得、学法感想。征文题目自拟,题材、形式除诗歌外其余不限,同时要落实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理清写作思路,撰写作文提纲,组织作文素材,保证参评征文质量。篇幅要求小学生控制在 800字以内,中学生控制在1500字以内。作品应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征文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征文应有封面和正文,封面内容标明作品标题、学校、班级、学生姓名和指导老师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正文包括征文标题和内容。征文标题统一用宋体小二号字,征文内统一用仿宋四号字。     

 

三、评选办法

 

本次征文评选活动由教育局成立评审组,负责对征文进行评选。征文活动分别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指导老师20名,县法宣办、教育局将对获奖学生和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县法宣办对获奖作品进行汇编成册,供各中小学生学习使用。

 

四、征集时间

 

201455

-5月31

 

五、征文要求

 

此次征文活动,是推动在校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确保这次征文活动圆满完成。各学校于531日前,在自行评选的基础上,选出不少于10篇优秀文稿参加县评选征文及汇总表(Excel格式)要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来稿不退,自留底稿。

 

联系电话:86991878;联系人:樊宽深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普法春风润校园,我与父母同学法”征文汇总表

 

 

 

一四年五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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