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赣教字〔2013〕6号《关于组织2013年全县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精神,现将第一轮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8:30--11:30.
二、比赛地点
赣榆县实验中学。
三、比赛学科
比赛学科为高中政治、历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初中物理、生物、地理、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小学语文、英语、科学。
高中音乐、美术,初中美术由体卫艺科单独组织进行。其他学科有教研室组织进行。
四、比赛内容
第一轮比赛的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学科教学设计(40分);课改知识(10分)。
五、比赛形式
闭卷、笔试。
六、相关要求
1.各校于3月21日派专人到教研室教务处领取参赛证,根据参赛教师考场安排(见附件)填写有关项目,并在贴照片处贴上参赛教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各校要及时把参赛证发放到参赛教师。考场安排表上若有遗漏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和教研室教务处联系。
高中音乐、美术,初中美术到体卫艺科办理。
2.学校要调整好参赛教师课务,参赛教师于3月23日上午8:00,凭参赛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自带相关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规定禁止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迟到教师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参赛教师方可交卷。
3.学校要严把年龄关,教师组别不得出现问题,要对参赛教师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如果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或****等事件,一经查实,将通报学校,并按相关规定对教师进行处理。
4.根据赣教请〔2013〕13号及物价部门的批准,请各校在领取参赛证时到教研室会计室统一缴纳以赛代训费30元/人,各校要将此费用在教师培训经费用中列支。
附件:赣榆县2013年基础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考场安排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教师 基本功大赛 第一轮 通知
赣榆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印发